你好,我现在面临这样的问题。
我家原来的旧庄基是一处地坑院,在1991年由于洪涝灾害毁坏不能居住,
当时申请在承包地内重新修建的一处庄基(庄基占地村上没再补过),后
来我们自己把旧宅基及周围废弃的自留地和饲草地一块整修填平(地力暂
时还没有完全恢复)。最近,由于农村统一规划居民点,我家也在搬迁之
内。邻居和村上私下商量准备买这块地,村上也同意准备适当划拔给我家
一些承包地后将这块地卖掉,资金准备村上分红。请问:
1、村上和邻居未经我们同意能不能卖买这块土地?
2、最早分给父辈的自留地和饲草地在目前土地政策上是怎样规定的?
请赐教!